重庆和茂律师事务所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_在线法律咨询-法律咨询顾问-法速云

法律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收养关系成立生效..

139-8310-4641 立即咨询

在线律师咨询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法律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2-08-29 热度:156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收养关系成立生效后,根据当事人的合意或法定的理由,将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加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法律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律师补充: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本文来源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进行删除,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和茂律所的专业律师。


关闭窗口
上一篇:哪些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分配?
下一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法是什么?

相关阅读

收到法院的传票(收到法院传票该咋办)
收到法院的传票(收到法院传票该咋办)

收到人民法院传票,怎么办?很多人可能看起来很困惑。其实不用急。传唤是法院的一种程序行为。通知你,朝廷有事要见你。那么收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呢? 原告起诉公民、法人的人民法院将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一般情况下,传票不会单独发出,而是与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一起...

武汉法院将颁发统一离婚证明书,证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武汉法院将颁发统一离婚证明书,证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据报道,武汉法院将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发放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在武汉市发放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用以解决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再婚登记及不动产变更登记时的隐私保护问题。 《离婚证明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证明书》有法律效力。 通过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只...

如果法院不同意庭审直播会给当事人文字文书吗(法庭能否不开庭向当事人作书面询问笔录)
如果法院不同意庭审直播会给当事人文字文书吗(法庭能否不开庭向当事人作书面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属于当事人的陈述,是证据的一种。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是否允许当事人自费复制庭审...

女子举报副教授丈夫家暴7年,被家暴了收集什么证据
女子举报副教授丈夫家暴7年,被家暴了收集什么证据

居住在广西南宁市的唐萍发布了一条短视频爆料称,她被副教授丈夫家暴长达七年,此视频在网络引起热议。唐萍还将自己给法官写的一封,长达一万六千字的起诉信,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据了解,目前唐萍已经准备起诉离婚了。 被家暴了收集什么证据 被施暴的一方如果想成功离婚成功获得离婚损害赔...

官方微信公众号

重庆和茂律师事务所总部139-8310-4641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A栋1303室

重庆和茂(高新)律师事务所18623509928

重庆市沙坪坝区康田国际企业港10号楼15-2~3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3643号

友情链接: 上海律师 法律辩护网 宜兴公司注册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 长沙合同纠纷 郑州轻工业学校 股票索赔 深圳法律咨询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芜湖离婚律师 专利代理 网站设计公司 矿产律师 广州继承律师 中法网 广州离婚律师 防爆认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