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和茂律师事务所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事
婚姻家事_在线法律咨询-法律咨询顾问-法速云

演员王东被妻子控诉家暴,遭遇家暴可以起诉离婚吗

8月26日晚,演员王东妻子在个人微博中发布视频,控诉王东家暴,画面中王东不仅跳起来用脚踹,更频频拿起椅子等工具打人。随后,王东回应表示:“这并非是事情的全貌和真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遭遇家暴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

139-8310-4641 立即咨询

在线律师咨询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演员王东被妻子控诉家暴,遭遇家暴可以起诉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2-08-30 热度:171

8月26日晚,演员王东妻子在个人微博中发布视频,控诉王东家暴,画面中王东不仅跳起来用脚踹,更频频拿起椅子等工具打人。随后,王东回应表示:“这并非是事情的全貌和真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遭遇家暴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家庭暴力行为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因此只要当事人可以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足以让法官确信原告确实遭受了被告实施的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无和好可能,这样法官就会判决离婚。所以,如果王东妻子能够有证据证明遭遇家暴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时会判决二人离婚。

家暴是违法行为

家暴是披着家庭外衣的暴力行为,绝不是家务事本身。家暴违法,违反《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或犯罪。根据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请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另外,在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如果王东真的经常对妻子家暴,报警调解后暴力行为并没有停止,那么其妻子显然已经遭受家庭暴力并面临家暴危险,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想要证明被家暴是需要相关证据的,比如1、受害者遭受家暴的监控视频、报警记录;2、遭受家庭暴力后的病例记录、检查照片;3、鉴定机构做的鉴定结果;4、证人证言。

本文来源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进行删除,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和茂律所的专业律师。


关闭窗口
上一篇:男子伪造夫妻债务离婚时被判少分财产,会受处罚吗
下一篇:分手后男子起诉前女友索要购车款,应返还吗

相关阅读

收到法院的传票(收到法院传票该咋办)
收到法院的传票(收到法院传票该咋办)

收到人民法院传票,怎么办?很多人可能看起来很困惑。其实不用急。传唤是法院的一种程序行为。通知你,朝廷有事要见你。那么收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呢? 原告起诉公民、法人的人民法院将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一般情况下,传票不会单独发出,而是与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一起...

武汉法院将颁发统一离婚证明书,证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武汉法院将颁发统一离婚证明书,证明书有法律效力吗

据报道,武汉法院将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发放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在武汉市发放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用以解决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再婚登记及不动产变更登记时的隐私保护问题。 《离婚证明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证明书》有法律效力。 通过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只...

如果法院不同意庭审直播会给当事人文字文书吗(法庭能否不开庭向当事人作书面询问笔录)
如果法院不同意庭审直播会给当事人文字文书吗(法庭能否不开庭向当事人作书面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属于当事人的陈述,是证据的一种。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是否允许当事人自费复制庭审...

女子举报副教授丈夫家暴7年,被家暴了收集什么证据
女子举报副教授丈夫家暴7年,被家暴了收集什么证据

居住在广西南宁市的唐萍发布了一条短视频爆料称,她被副教授丈夫家暴长达七年,此视频在网络引起热议。唐萍还将自己给法官写的一封,长达一万六千字的起诉信,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据了解,目前唐萍已经准备起诉离婚了。 被家暴了收集什么证据 被施暴的一方如果想成功离婚成功获得离婚损害赔...

官方微信公众号

重庆和茂律师事务所总部139-8310-4641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A栋1303室

重庆和茂(高新)律师事务所18623509928

重庆市沙坪坝区康田国际企业港10号楼15-2~3号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3643号

友情链接: 上海律师 法律辩护网 宜兴公司注册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 长沙合同纠纷 郑州轻工业学校 股票索赔 深圳法律咨询 武汉刑事律师 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芜湖离婚律师 专利代理 网站设计公司 矿产律师 广州继承律师 中法网 广州离婚律师 防爆认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