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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绑定别人的银行卡犯法吗(登录老人微信账号 盗走4万余元银行卡资金)

封面新闻记者戴竺芯 实习生 粟雪晴 5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青羊法院获悉了一起登陆老年人微信账号,盗窃该微信绑定银行卡资金4万余元的盗窃罪案。 2021年7月13日至7月24日期间,被告刘某通过登录被害人微信,盗走被害人银行卡资金合计合计42874.92元。被告人刘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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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绑定别人的银行卡犯法吗(登录老人微信账号 盗走4万余元银行卡资金)

发布时间:2022-07-15 热度:110

封面新闻记者戴竺芯 实习生 粟雪晴

5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青羊法院获悉了一起登陆老年人微信账号,盗窃该微信绑定银行卡资金4万余元的盗窃罪案。

2021年7月13日至7月24日期间,被告刘某通过登录被害人微信,盗走被害人银行卡资金合计合计42874.92元。被告人刘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息诉,判决现已生效。

*高人民法院2022年3月出台的《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后简称意见)第13条,依法加大对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意见》,青羊法院依法打击了这起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违法犯罪行为。

青羊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刘某在工作中结识被害人杜某某。在2021年7月8日,刘某在成都市青羊区民生里46号杜某某家中,为其办理保险业务时,杜某某在刘某手机上登录其本人微信账号进行操作,刘某手机自动保存了该账号密码。后在7月13日至7月24日期间,陆续实施盗窃。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害人杜某某年龄较大,不常使用微信,也不知道智能手机会自动保存微信账号密码,被告人利用这一弱点,擅自将被害人微信绑定的信用卡置于自己的控制、支配下,并多次刷卡消费。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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