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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话是直接去法院吗-债权人在未申报债权的情况下,能否直接通过起诉确认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因此,债权人行使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性权利的前提是必须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即向法院起诉确认债权,法院将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债权人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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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话是直接去法院吗-债权人在未申报债权的情况下,能否直接通过起诉确认债权?

发布时间:2022-07-19 热度:64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因此,债权人行使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性权利的前提是必须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即向法院起诉确认债权,法院将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债权人向法院申报的债权内容与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内容不一致的,对超出申报内容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认为该部分债权未按企业破产法规定向管理人申报,应当先向管理人申报。

在破产程序中,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程序应当是:

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经理应审查申报的索赔并准备索赔表;

债权表应当提交**次债权人会议审核;

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

否则,不经过债权申报和管理人审查阶段,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驳回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八条**款: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但是之前的分配不会再补充。审查确认补充债权申报的费用由补充申请人承担。

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次债权人会议核实。

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确认。

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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