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云南高院”可以订阅哦 2016年,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 一年来,省高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践行为民司法、确保严格司法、推行阳光司法、强化廉洁司法“五个司法”,全力..
139-8310-4641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07-19 热度: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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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
一年来,省高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践行为民司法、确保严格司法、推行阳光司法、强化廉洁司法“五个司法”,全力推进执法办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五难”问题解决、诉讼服务升级版建设、司法公开等工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开拓进取,积极作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记者梳理出省高院2016年亮点工作,以飨读者。
亮点一
执法办案有力度 服务保障大局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基本任务和工作基点。2016年,云南各级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组数据让人记忆犹新。
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2368件,全省法院新收和结案均首次突破30万件大关。
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4022件,同比上升26.68%。受理案件创历史新高,突破40万件大关。
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余万件,再创历史新高。
每年近10万案件的增长,这是云南法院人交出的作品,更是云南法院人突出执法办案的写照。正因如此,2016年1月,云南高院工作报告以98.47%的赞成率高票通过,位列全国**,比上一年度上升0.66%。
一年来,省高院按照《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跨越”大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表示,多年来,云南法院工作主要落脚点在执法办案上,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促进民生保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执行工作,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加大人权司法保护力度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狠抓执法办案**要务,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亮点二
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 剑指“五难”问题
巧家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推出了“20分钟”的立案承诺,备受人民群众欢迎;
梁河县人民法院,制定受理案件“四快”标准,即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移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均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达99%。
这些措施,都是云南法院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促使“五难”问题解决的体现。
一直以来,“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调卷难、送达难”等“五难”问题是长期困扰云南法院的五大顽症。省高院把解决“五难”问题作为2016年工作的重点,勇于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一年来,省高院按照“增大空间、提升品位、优化功能、统一规范、完善机制、强化服务”的要求,建成全省法院149个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一站式”提供立案查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投诉举报等28项诉讼服务。“品质更高、功能更全、态度更温馨”的诉讼服务新模式正在形成。
以解决“立案难”为例,全省法院系统一方面加强远程立案、网上立案等配套机制建设,另一方面为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立案,部分法院推行跨区域立案机制,*大限度方便当事人立案,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省高院还成立立案登记制改革督导小组,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法院的立案登记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坚决杜绝“立案难”,真正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为解决“诉讼难”,云南法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小额诉讼、刑事速裁工作,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同时,省高院还不断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入额法官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2016年,采取“沉下去”的方式,抓好基层法官巡回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3899人。
“诉讼难,难在不公开”。为此,省高院建成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做到案件审判流程节点信息、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准确透明,裁判文书及时上网,积极推进庭审公开,让庭审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下,置于阳光之下,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不满。2016年,全省法院通过12368短信平台向当事人推送立案、庭审、结案等流程节点信息20余万条,近3万件案件当事人上网查询个案审理和执行进展节点信息近10万次,上网发布生效裁判17余万篇,用户访问浏览量突破20万人次。
“诉讼难,难在没有监督”。为此,省高院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积极接受代表、委员监督。2016年,省高院到全省各州市集中走访代表委员,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进行改正。近三年,省高院代表建议答复率和办结率均为100%;代表委员意见满意率100%;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评议满意度100%。云南法院的相关做法,得到代表、委员和*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充分肯定。
亮点三
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为民的*终目的。
一年来,省高院按照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目的,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放在首要位置,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认真对待百姓的诉求。
2016年7月,在媒体的见证下,省政协常委、省高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省高院向被判无罪的钱仁凤鞠躬,表示道歉,并*终做出赔偿170多万元的决定。通过该案,一个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云南形象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
“省高院从个案入手,落实司法责任。”田成有表示,每一个案,既有可能成为司法进步的台阶,也有可能让公平正义更加远离。个案具有标杆、示范、扩展的作用,云南法院认真对待每一个个案,力争让每一个个案都办得公正、高效。
为更好的实现司法为民,近年来,云南三级法院联动,共同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这个旨在“构建全新司法为民服务理念”的工程,是云南法院司法为民“**窗口”的名片。省高院认为,司法为民之本,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交流,心与心的交流,让群众真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这就是司法公开的具体体现,司法为民的具体路径。
通过“两个中心”建设,全省法院自上而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地接待群众,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把工作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的过程,变成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变成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
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以来,成功接待了国内外司法代表团、法官代表团的考察访问,接受了*高人民法院、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视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律师代表等上千人次参观座谈,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
张学群说,如今,集合了“便民、公开、公信”于一身的云南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优化了诉讼环境,加强了为民措施,体现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工作效能,深受公众欢迎。
亮点四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
2016年11月1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法官入额宣誓制度,在张学群的带领下,全省法官发出铮铮誓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
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之一。云南省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加快员额制改革。2016年,经过考核、考试,全省三级149个法院共遴选出4060名入额法官。
“遴选产生的法官,是人事改革调整、重组的产物,是好中之好,优中之优调选出来的优秀代表。”群众评价称,通过遴选、竞争、入额产生的法官,是素质和能力的体现,是审判公正、裁判服众的保证。
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入额法官要对其承办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为此,省高院出台了《云南法院院庭领导办案规定》《合议庭办案规则》《专业法官会议》《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事项的规定》等几个相关司改配套制度,要求法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办好案件,必须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终身追求。
为此,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带头办案,加强案件办理的亲历性;由入额法官及合议庭自行签发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层层领导把关签发;设置法官专业会议,为法官办案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对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进行“瘦身”,重点突出审委会在总结审判经验、宏观指导审判、把关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职能,切实体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改精神和要求。
司法改革带来了巨大成效,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先行试点,法官员额制改革以后,专门设置了8名速裁法官,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诉讼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全交由速裁法官快速办理。2016年,占该院全部31名民事法官25.8%的8名速裁法官审结民商事案件4614件,占全部9390件已结民商事案件的49.1%,平均每名速裁法官审结案件577件,有效地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达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的,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亮点五
向“执行难”发起总攻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按照*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云南法院向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
为解决执行难,省高院坚决制裁打击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行为。2016年,全省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万余例,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的有6039例。
省高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穷尽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2016年,全省法院申请对1332名被执行人进行布控,成功找到被执行人1250人,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84万多次,通过网络直接扣划被执行人存款9600多万元,网络冻结被执行人存款8.71亿元。
省高院还组织开展了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量,广泛适用查封、扣押、划拨、强制腾房、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措施和手段。
为使执行规范化,省高院还着力解决消极执行、乱执行问题。所有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该系统平台上操作,通过对各个办案节点的管控,将执行权关进“数据铁笼”,让执行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在系统的监督下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省高院还规范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个别法院任意将执行案件进行“终本”结案的做法得到了纠正,实现退出和恢复执行程序自动衔接。2016年,全省法院共清理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47471件,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投入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办理。
亮点六
文化兴院 打造文化法官
走近富源县人民法院营上中心法庭门口,“和谐亭”与“法令至行,公正无私”——一石一匾、一前一后交相辉映、扑入眼帘。2016年11月,与营上中心法庭合二为一的“和谐亭”正式建成投入使用。这个地处滇东北的小法庭,因张学群批示建设,倾力打造法文化而备受关注。
此前的2014年8月,张学群在该法庭调研时指出,对该庭建设寄予厚望,要求把营上中心法庭打造成为全省诉讼服务中心示范点。张学群指出,建设“和谐亭”的目的,就是要把整个法庭打造成为一个小的文化“世界”,把文化建设与法院调解、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审判办案、矛盾化解工作,打通接通群众的*后一公里。
富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祖发表示,如今,“和谐亭”与中心法庭已经真正成为法院接通群众*后一公里的民心工程。该庭包括社会矛盾化解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法律服务中心、法制传播中心和法院文化展示中心,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化法庭”,对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这是省高院重视文化兴院的一个缩影。
张学群指出:“法院应该成为*有文化的地方。要通过文化建设提高法官的精神境界,振作精神、减缓压力,通过营造法院文化氛围提高审判质效。”
为此,省高院出台实施《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推进指导意见和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从“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活动的开展,到“素质提升年”的推进,再到“规范管理年”的启动;从“七一”党课谈价值、谈学习到讲坚守,再到讲精神;从法治微电影两次荣获全国法院十佳,到获评优秀“全国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再到《云南法院法治故事丛书》的出版面市……云南法院的精神文化之路脉络清晰可见。在文化建设中,云南法院始终坚守文化立场,自觉自信讲述好故事,传播好声音,提振了精气神,传递了正能量,塑造了好形象。
文化兴院打造了一大批文化法官。如今,无论走进哪一个法院,环绕身边的绝非是法庭的肃穆与法官的冷峻,反而流露着一种亲切与沉着的气质。曲靖、玉溪、会泽、通海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龙进品、杜跃林、邓兴、余华芬等“云岭楷模”“*美法官”皆出于云南,这与文化兴院的措施密不可分。
张学群表示,法院文化形成于法院之内,但它又通过审判活动、通过社会大众的参与,越过围墙影响到法院之外,这就是法院文化的辐射功能。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杨帆 姜光鑫
小编:董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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